2020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公告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06:32:15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隶属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京剧艺术的演出创作、传承创新、传播弘扬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京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是经国家原文化部授予的十大“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之一。

  隶属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相关成果交流、推介、宣传、展示和创意工作;承担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和省级非遗项目的评审服务工作;承担国家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我省入选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工作;承担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一)黑龙江省京剧院招聘专业方面技术岗位12名。其中京剧演员8名、演奏员3名,文字综合1名。

  (二)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专业方面技术岗位8名。其中,新闻采编1名,文字综合1名,平面设计与视频制作2名,主持与宣传推介2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2名。

  4.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学历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2020年8月12日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提示性信息。请报名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聘计划、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清单等资料,认真填写报名表,仔细地了解本次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时至8月28日16:30时,报名截止时间关闭报名端口,不再受理报名。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

  3.注意事项。①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②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考生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⑥考生一定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⑦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建议》(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⑧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问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或缩减岗位计划。京剧演员、演奏员岗位未达到比例要求,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发布。

  现场资格审核检查通过人员,在审查现场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报名人员缴费完毕确认资格审核检查通过,未缴费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名应聘。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京剧演员、演奏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试方式组织。具体岗位考试方式见附件1。

  3.笔试。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统一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核检查的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此后10个工作日内,其他应聘人员可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后四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面试资格审核检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所在院校证明的、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面试资格审核检查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检查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面试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审核检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来进行,满分100分。报考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6.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取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成绩按百分计。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核实是不是满足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方面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办理落编及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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